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
一、热爱幼儿园,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严格遵守园规园纪,按时作息。
二、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,彼此尊重,相互关心,团结互助,能随时自如地运用礼貌用语。
三、带班精神饱满,做到人到心到,不带个人情绪上岗。尊重幼儿,不体罚、训斥和变相体罚幼儿。
四、刻苦钻研业务,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专业知识。积极参加进修学习,善思考、勤动手、勇探索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。
五、不随意更改保教计划,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活动,注重教育活动过程,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发展。
六、教态自然大方,亲切稳重,讲普通话,对幼儿使用正面语言。
七、举止大方,仪表端庄,服饰美观。
八、认真做事,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
九、保持环境整齐、清洁、优美。
十、廉洁奉公,维护公德,遵纪守法,积极参加园内外一切公益活动。